電話 (02) 2621-5656 分機 2711    傳真 (02) 2620-9907

德文組

ℹ️ 課程替代說明:

初級德文文法」及「初級德文讀本」

適用對象:
112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學生、112學年度結束仍未取得該科目學分者。

實施時間:
113學年度起實施。

說明:
自113學年度入學新生起將專業必修科目「初級德文文法」、「 初級德文讀本」學分數由16學分調降為「初級德文」課程12學分;112 學年度(含)前入學的同學若有部份尚未修習或已修習但不及格之學生 ,將依下表方案替代,不足之學分以本系選修補足,替代後多餘之學分承認為本系選修學分。 

替代課程:112學年度以前入學生重(補)修「初級德文文法」及「初級德文讀本替代科目表

「中級德文文法」及「中級德文讀本」

適用對象:
112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學生、113學年度結束仍未取得該科目學分者。

實施時間:
114學年度起實施。
說明:
自113學年度入學新生起將專業必修科目「中級德文文法」、「 中級德文讀本」學分數由12學分調降為「中級德文」課程8學分;112 學年度(含)前入學的同學若有部份尚未修習或已修習但不及格之學生 ,將依下表方案替代,不足之學分以本系選修補足,替代後多餘之學分承認為本系選修學分。
替代課程:112學年度以前入學生重(補)修「中級德文文法」及「中級德文讀本替代科目表

「德語語言練習(二)」

適用對象:
112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學生、113學年度結束仍未取得該科目學分者。

實施時間:
114學年度起實施。
說明:
自113學年度入學新生起將專業必修科目「德語語言練習(二)」 學分數由2學分調升為4學分;112 學年度(含)前入學的同學若有部份尚未修習或已修習但不及格之學生 ,將依下表方案替代,替代後多餘之學分承認為本系選修學分。
替代課程:112學年度以前入學生重(補)修「德語語言練習(二)替代科目表

通識課程各學門學分替代方案

◾ 「AI與程式語言」必修科目替代案(自114學年度起施行並適用於114學年度起在學學生)。
 

◾ 「大學學習」課程學分替代案
「中國語文能力表達」課程學分替代案【適用105(含)學年度以前入學新生】

107學年度蘭陽校園轉系生核心課程必修科目替代案(107學年度轉學生起實施)

107學年度蘭陽校園轉系生核心課程必修科目替代案(107學年度轉學生起實施)

111學年度(含)前入學學生,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(一)/護理(一)」課程重補修替代方案(本案自112學年度起在校生適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