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「淡江大學歐洲語文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要點之實習資格為本組四年級學生或延修生,上學期已修過「俄語企業實習」且成績及格者,並於下學期選修「俄語企業實習」,即可參加甄選。
三、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得優先推薦參加校外實習:
(一)凡具備俄語檢定(TORFL)一級(B1)或二級(B2)證照者。
(二)以居住於鄰近實習機構所在地之學生。
(三)持低收入戶或具清寒證明者。
實習名額視當學年度校外實習機構提供之名額而定,得列候補若干名。
四、實習時間為115年4月至5月,實習總時數為64小時,原則上每星期2次,每次4小時或8小時,共計2個月。學生可與實習單位議定每週的實習時數,惟總數以不超過64小時為原則。
五、實習說明會:114年11月19日(星期三)中午12:10已於外語大樓FL106會議室舉辦。
六、申請交件日期: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24日(星期二)下午3時為止,請將以下文件掃描上傳至 2026 校外實習報名檢附資料
(一) 全學年成績單 (二) 相關證照影本 (三) 實習甄選評分表 (四) 清寒證明或低收證明(非必要)
六、實習甄選日期:115年3月4日(星期三)中午12:10於外語大樓FL106會議室;放棄甄選的同學請會前通知助理。
七、其餘相關規定請詳「淡江大學歐洲語文學系俄文組學生校外實習實施細則」。
八、合作廠商工作內容和資格要求:


